一、事项名称
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二、设定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三、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下同)、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行政区域中无乡镇的可适当调整)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第二类:在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有关地市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将县城镇、中心镇除外);
第三类:户籍地为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四、办理材料
应提交纸质材料:1.《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属返乡创业人员第三类本省务工返乡人员的提供户口簿,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
应核验电子证照信息:1.申请人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属脱贫人口的脱贫登记信息;属返乡创业人员第三类的本省务工返乡人员核验就业登记信息或社保缴费记录;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罗阳街道和龙溪街道),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和特许行业许可证,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申请人创办企业带动就业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及申请时的参保信息;3.申请人创办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申请人创办企业的“小微企业名录”信息。
五、办理地点
中文博彩平台商业西街155号(中文博彩平台社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厅B厅)。
六、办理机构
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贴资金到位后发放。
九、联系电话
0752-6628619
十、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请。
(一)窗口申请。
1)发起申请。申请单位登录中文博彩平台(网址://www.lowongankerja-keluarnegeri.com/)-部门镇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下载-“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栏目,下载并填写《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办理地点,按大厅指引到综合窗口发起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审核申请资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单位符合申请资格,并且资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单位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单位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办理机构作出受理决定后向申请单位经办人发送纸质受理回执。
3)审核。复核申请材料和申请事项。
4)作出决定。公示、审批、发放补贴资金。
(二)网上申请。
1)发起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zwfw.gov.cn/)下载并填写《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连同所需申请资料,盖章签名后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发起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网上审核申请资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单位符合申请资格,并资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单位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单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办理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单位补齐补正申请材料,并再次审核。办理机构作出受理决定后向申请单位经办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
3)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4)作出决定。公示、审批、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