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检查公告
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各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要求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欢迎大家监督和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吃空饷”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佣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事假不上班等。
二、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
三、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
四、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
五、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
六、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
感谢对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来信地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 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邮编:516003
电子邮箱:sbbjdjck@163.com
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5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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