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2015﹞29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村实用人才职称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组织办、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5]528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9月8日至10月23日为受理申报材料时间。11月份起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报评审条件
今年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有关资格条件继续执行《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暂行办法》(惠市委办发[2008]24号)文件。
三、申报审核材料要求
(一)按照《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的评定范围和条件,由本人申报或所在的村委会及相应的专业协会向乡(镇)或上级专业协会推荐,填写《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表》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一览表》,并提供能证明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表》和《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公示表》,可到县人社局专技办领取,也可登陆惠州市人事职称网下载(网址http://zgb.huizhou.gov.cn)。
(二)凡申报评定职称人员的《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
称评定公示表》应由乡镇统一组织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三)所在乡镇组织办、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
1、审核数量。当场清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2、审核程序。重点审查申报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公示是否规范,有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是否审核盖章;
3、审核条件。按照《惠州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暂
行办法》的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评审相应职
称的范围和条件。
(四)申报材料受理部门:中文博彩平台人社局专技办,电话:
0752-6292991,地址:罗阳镇义和大小塘。
四、几点要求
(一)根据县委组织部转发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15年度“人才发展指数”考核计划指标的通知》(惠市组传[2015]51号)精神,把新增职称农村人才指标纳入各县(区)党政正职考核内容。为确保2015年市下达我县“人才发展指数”考核计划指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各镇下达今年农村实用人才评审计划指标数(详见附表);各镇组织办,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申报工作,保证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组织考核。
(二)各镇、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要利用会议、广播、
电视等形式和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广泛动员,让符合条件的农村实用人才都能踊跃申报。
(三)申报和评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必须实事求是,对谎报成果业绩、弄虚作假,骗取职称的,应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四)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不向参评者收取费用。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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