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府[2015]114号、惠财社[2015]206号文件精神,高校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成功创办初创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且近期参加职工(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经个人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袁旭霞1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7年8月2日至 8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626407)。
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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