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8]15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的文件要求,现对符合发放标准的隆裕鞋业(惠州)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电话:0752-6628619。
附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保岗位补贴企业名单(2020年第4季度) .xls
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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