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奕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新宙):
本委受理肖文清诉你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2023〕1768号),申请人肖文清请求与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求你公司支付医疗费32340.6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022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05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02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20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900元、护理费5850元,以上合计352865.68元。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通过直接等方式无法送达,且经EMS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送出应诉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被退回,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定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中文博彩平台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中文博彩平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文博彩平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三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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