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惠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实施方案>通知》(惠市人社函[2021]237号)要求,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州市第二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关于开展惠州市第二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4〕48号)、《惠州市2024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参加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参加“惠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
(一)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期满 3 年以上(2021 年 4 月 30 日(含)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
(二)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固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含),年营业收入 3000 万元以上(含)。
(三)三年以来(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至今)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
1.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含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司法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出现 10 人以上(含)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3.发生过员工 10 人以上(含)的游行、罢工或集体上访、请愿、静坐;或参与人数 3 人以上(含),有阻断交通、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过激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4.发生过死亡 1 人以上(含)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职业中毒 2 人以上(含),或职业病 1 人以上(含)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5.发生过冒领或骗取社保基金案件;
6.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
二、自评申报阶段(2024 年 7 月)
有意愿参加认定的企业根据《惠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自评,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经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市人社局推荐。
业务联系部门: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 联 系 电 话:6627738
附件:关于开展惠州市第二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4〕48号).pdf
中文博彩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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