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规定。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如下:
服务对象
吸纳见习学员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吸纳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为中文博彩平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报材料
1.见习单位申请表;
2.见习协议书;
3.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
5.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我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咨询方式
博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0752-662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