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下午,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府传【2017】19号)要求,我县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治理欠薪暨落实国务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政府潘燕梅副县长,县人社局黄惠明局长,县涉劳资领域矛盾纠纷治理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各镇(管委会)分管人社工作的领导和人社所所长。
会议对我县的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镇(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全面扎实做好督查工作。
会议指出,本次专项督查时间为3月1日到4月15日,要求各镇(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欠薪隐患排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曝光违法典型。大力推进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分账管理、实名制和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切实推动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任人“三个一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