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个别人员想提前退休或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获取退休资格的心理,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形式违规为相关人员办理参保、补缴手续,侵害社保基金安全。针对相关违法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清退有关人员参保缴费记录的同时,对涉及骗保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现将外市查处的“挂靠参保”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1年8月,某区社保中心接群众举报,某企业存在虚构劳动关系,以挂靠的形式为他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的违法行为。经查,2021年1月,某物流公司委托该企业代办社保业务,该企业虚构劳动关系,将其他单位的职工,纳入物流公司办理参保手续,先后违规办理了300余名职工的参保手续,其中1人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待遇3000余元。查明事实后,该区社保中心依法清退相关人员参保缴费记录,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取消已办理退休人员的退休资格,并追回全部违规领取的养老待遇。
案例二:
2022年1月,某区社保中心在审核某人力资源公司职工退休申请档案资料时发现,李某某涉嫌挂靠参保,试图以企业职工身份办理退休,该区社保中心随即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稽核检查。经查,李某某等3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人力资源公司伪造资料,虚构劳动关系违规为相关人员办理了企业职工参保手续。核查过程中,相关人员无法提供其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佐证资料。该区社保部门随即对其退休申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清退其违规参保缴费记录。
案例三:
2020年11月,某市社保局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参保企业进行专项稽核审计中,发现某区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有85人涉嫌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违规办理退休的问题。市社保局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属地进一步核查处理,区社保中心经过初步核查,认为案情重大,随即将有关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当地公安部门。
经查,童某、吴某与王某于2018年4月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该人力资源公司。自2019年起,该公司伙同张某等人,以杨某等临近50岁的女性为特定业务对象,在向相关人员收取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手续费后,伪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工资流水等用工资料,虚构杨某等人为该公司职工,在杨某等人承担全部社保费和工资费用的情况下,以该公司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
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22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童某、吴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国家社保基金,童某、吴某等9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相关涉案人员被取消退休资格,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被责令全部退还。
案件警示
“挂靠参保”“代缴社保”是个别不法中介机构虚构劳动关系,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取参保资格或者协助其获得领取待遇资格的行为。以挂靠参保的形式参保缴费、办理退休、领取待遇,是属于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了要被清除缴费记录、退回已领取的待遇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以免卷入骗保案件,除正常的参保权益无法享受以外,还要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落得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