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经研究同意:
叶永洪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
刘观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叶碧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公室主任;
郑小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聂小栋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七中队中队长;
陈俊良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八中队中队长;
龚伟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陈伟新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龚建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
余新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陈小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黄绍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陈飞常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中队指导员;
廖文恒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朱瑞灵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张利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
黄玉生同志任县公安局监督室副主任;
黄容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
钟卫平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宁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阳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育坤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股股长;
钟博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违法办公室主任;
袁贵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田中队指导员;
郑少新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福田中队中队长;
朱伟中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
莫中玄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阳中队指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泰美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永雄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阳中队中队长;
田赞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坝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坝中队指导员职务;
房卫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湾中队指导员;
李惠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泰美中队指导员;
钟伟恒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泰美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园洲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焱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响水中队指导员;
王永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响水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阳中队指导员职务;
陈振良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传设施股股长;
李伟标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杨村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宁中队中队长职务;
雷智新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杨村中队指导员;
王少球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园洲中队中队长;
李赞芳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
徐裔锋同志任县公安局正股级侦察员;
周永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正股级侦察员;
免去陈伟明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园洲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肖超常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林建伟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泰美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