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人社任﹝2016﹞11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于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批准:
黄伟球、陈沛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志安、卢瀚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海强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建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幸甫同志保留副科级。
因机构改革,涉及撤并单位的干部,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6年2月24日
抄 报:县委常委,县人大正、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正
副主席,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政法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