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
李伯承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股股长兼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职务;
邹文有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股副股长兼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伟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股股长兼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