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于二○○九年九月十六批准:
曾文华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李小霞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梁贵洪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胡玉泉同志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官玉贵同志任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张贵华同志任县物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黄锦强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黄海柱同志任县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免去张瑞嫦同志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经县人民政府于二○○九年九月十六批准:
曾文华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李小霞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梁贵洪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胡玉泉同志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官玉贵同志任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张贵华同志任县物价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黄锦强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黄海柱同志任县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免去张瑞嫦同志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