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爱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于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批准:
崔爱民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曹善开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赖其珍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职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