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于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批准:
陈贵良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海燕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国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惠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叶永青同志任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龙华同志任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文波同志任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国清同志任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李志勇同志任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场拓展科科长职务;
曾志科同志任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场拓展科科长;
刘凯锐同志任县罗浮山旅游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县电影管理总站站长职务;
叶勇华同志任县商贸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县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县罗浮山旅游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胡棠妹同志县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庆林同志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