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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罗 县 环 境保 护 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博环责改字〔2016〕204号
惠州大东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796230791E
地址:中文博彩平台龙溪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曾智华
我局于 2016年 8月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监控点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中非甲烷总烃平均值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标准0.5倍
以上事实,有2016年8月5日调查询问笔录、2016年7月20日采样的监测报告,编号为:(惠)环境监测(污–气)字(2016)第267号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超标排污的行为。
我局将在30日内对你(单位)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中文博彩平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博罗县环境保护局 (印章)
201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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