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惠市环(中文博彩平台)违改〔2020〕132号
惠州市木风堂家具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Q
住 所:中文博彩平台湖镇镇下村广梅公路外沿
法定代表人:龙小燕
身份号码: 3624301977*******0
一、2020年9月27日和2020年10月19日,我局组织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于2018年5月1日租用厂房,于2019年1月生产设备安装完毕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和废气产生,粉尘主要来源于开料、排孔工序,产生粉尘经配套的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拼板和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未收集未处理直接排放。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属于环境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2020年9月27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相片、视频;2020年10月19日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三、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