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惠市环(中文博彩平台)违改〔2021〕329号
惠州市东森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54GELLOA
住 所:中文博彩平台柏塘镇高桥金竹园小组
法定代表人:陈金根
身份号码:350421197811***01X
我局于2021年9月2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人造板加工生产项目。
经查,你(单位)于2020年4月7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人造板加工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于2020年1月租用厂房,于2021年6月进行生产设备安装,已安装的生产设备有:过胶机3台、排板机4台、压板机2台、锯边机1台、封边机1台、冷压机1台,1吨蒸汽发生器1台(以生物质为燃料),正在安装的生产设备是1台搅拌机。未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2021年9月22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相片、录像、2021年9月22日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建设。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