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惠市环(中文博彩平台)违改〔2021〕332号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000324737412W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507房
法定代表人:黄少雄
身份号码:440524197212***931
2021年9月9日、9月11日和9月23日,我局组织对你(单位)经营的位于中文博彩平台柏塘镇黄栏村牛栏弄正北武深高速平安服务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你(单位)平安服务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根据中文博彩平台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博)环境监测(督)字(2021)第30060b号】显示:参照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其中磷酸盐(以P计)超标3.0倍,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环境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2021年9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相片、录像、2021年9月11日调查询问笔录、2021年9月22日《监测报告》【(博)环境监测(督)字(2021)第30060b号】及送达回证和相片、2021年9月23日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我局将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复查。如复查时发现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