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惠市环(中文博彩平台)违改〔2022〕8号
中文博彩平台石湾红峰服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688658985P
住 所:中文博彩平台石湾镇西田村永石大道
法定代表人:杨金旺
身份号码:4425271967*******3
我局于2021年12月28日和12月3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文博彩平台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博)环境监测(督-水)字(2021)第00567号,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1.30mg/L、总氮3.13mg/L、总磷1.01 mg/L,监测结果:你(单位)规定排放口所测项目监测结果除总磷超标1.0倍外,其余所测结果均符合上述标准限值要求。上述行为属于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2021年12月28日检查(勘察)笔录、相片、视频、调查询问笔录;2021年12月30日调查询问笔录、中文博彩平台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博)环境监测(督-水)字(2021)第00567号及送达回证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立即停止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我局将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你(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于拘留。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