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惠市环(中文博彩平台)违改〔2021〕364号
惠州市博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56PJDA4W
住所:中文博彩平台园洲镇沥东村合益再生资源工业园区一横北路西区8-10-12号
法定代表人:袁爱春
身份号码:4224321978*******5
2021年8月23日,我局组织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2021年8月23日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相片,2021年8月23日的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改正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监督。如你(单位)逾期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