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中,我市加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力度,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科学制订计划,切实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在印发年度建设任务的同时,制订项目实施计划表,加强建设进度督办问责,有效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目前,中文博彩平台观音阁、龙门平陵污水处理设施已通水试运行;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设备安装完成92%;大亚湾第三水质净化厂已进水调试,入场接驳管网;惠东大岭洪湖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完成征地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在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促全市城乡水环境同步改善。2014年,全市计划新建4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14座已建成,6座处于动工建设阶段,20座正在开展选址、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同时,市环保局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为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制度,保障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正常运营。
为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顺利建设,我市加大资金投入,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对在建污水处理设施给予200万元/万吨奖励,在市政府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再给予100万元/万吨奖励。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分类补助,市、县(区)两级共同对镇级负责建设及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实行运营补助政策,按照各项目的污染减排效益分三个档次,每削减1吨COD(化学需氧量)分别予以3600元、2600元、1600元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