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报来《关于开征横河镇生活污水处理费的请示》悉。鉴于横河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为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保护水环境。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国家、省的定价程序,履行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并报县人民政府审议。现经县十七届68次常务会议(十七届68次〔2024〕21号)同意,决定开征横河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类别及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类别按照自来水的水价分类执行,随自来水水价分类调整而调整。各类别征收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0.50元/M3;
2、非居民生活用水:0.92元/ M3。
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免征条件、计征方式以及收支管理等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24〕2号)执行。执行中,如遇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从2025年1月抄见水量起执行,请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与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沟通协调,规范代收行为和收费行为,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