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我局决定召开中文博彩平台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及完善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 上午9:30-12:15 时
二、会议地点:县发展和改革局(罗阳广场路1号)
B栋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情况
我局于2025年5月7日起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燃气公司营业厅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聘17名听证会参加人,截致2025年5月26日,共有个人电话报名及单位组织推荐共46人。其中,委托相关部门推荐的参加人分别为: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1名,部门代表1名,低收入群体代表1名,指定的经营者代表1名。其余为消费者代表,消费者代表超额进行摇号遴选11人,以上一共确定听证参加人17人。
四、听证方案要点:
我局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及相关部门征求了听证方案意见,截致2025年4月25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听证方案的主要要点为:
(一)调整配气价格。优化气价结构,实施一部制气价。核定配气价格为0.34元/立方米(含税)。
(二)调整销售价格(计量气价)
1、销售价格的构成
销售价格(含税)=进货价(含税)+配气价格(含税),不再区分居民配气价格和非居民配气价格,统一配气价格。
2、调整销售价格。
气源价格以2024年1-6月购进气源加权平均价格3.44元/立方米为基础,居民销售价格继续实行阶梯气价,居民销售价格(指居民第一阶梯价格)则为3.78元/立方米;非居民销售基准价格为3.78/立方米。
但考虑到成本和实际情况,按照部分疏导的原则,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部分成本,由此拟定两方案并拟将方案进行价格听证。
方案一:居民用户维持现行价格不变;非居民用户基准价上调至3.70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方案二:居民用户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同方案一);非居民用户基准价上调至3.78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上述两个方案经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一个,后续价格调整按照联动机制执行。如联动周期气源价格上下波动幅度未达到基期价格3.44元/立方米的5%,则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户销售基准价格继续按上述两个方案中承诺的价格执行;如气源价格上下波动幅度触动联动机制(即上下幅度超过5%),则以本次核定的气源基准价3.44元/立方米为基础,按联动机制调整销售价格。
(三)、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1)联动范围。终端销售价格与管道燃气企业气源采购价格之间的联动。
(2)启动条件。当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上下波动幅度达到基期价格5%及以上,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即以县政府批复的调价方案时确定的气源采购价格(3.44元/立方米)作为基期采购价格,以批复文件确定的执行日期为上下游价格联动的起始日。
气源平均采购价格波动幅度没有达到启动条件,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涨跌额度计入下一个调整周期核增或核减。
(3)调价金额(幅度)。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额=(本期加权平均气源采购价格-上期加权平均气源采购价格)/(1-供销差率)±上期应调未调影响单价及偏差价格。
居民气价联动上涨幅度实行上限管理,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单次上调幅度不超过0.5元/立方米,应调未调额度在下一个调整周期统筹考虑,居民下调幅度不限;非居民气价联动原则上按照气源平均采购价格变动上下调整。
当上游价格上涨过高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按照兼顾城镇燃气企业、消费者利益,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可适度控制居民、非居民气价联动调整幅度;当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可能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时,可暂时中止联动。应调未调额度在下一个调整周期统筹考虑。
(4)联动周期。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12个月联动一次,非居民用气每6个月联动一次。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人:
中文博彩平台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及完善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参加人
中文博彩平台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及完善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听证人
中文博彩平台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