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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发布日期:2019-06-21 03:2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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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广东省户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报考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广东省户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七)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考办法

(一)填报志愿

公安院校志愿填报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有关具体要求和填报时间,详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二)考察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下载或到所在中学、县(市、区)公安局领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见附件),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目(除“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其余内容不得由考生、家长自行填写),并由学校开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应包含“是否受过开除团籍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是否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是否个人档案重要材料缺失”等内容)。

考生向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和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材料。户籍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所列各项内容,结合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对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填写相关栏目内容。对考生户籍地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同一派出所的考生,户籍地公安机关应指导或引导考生到有管辖权的其他派出所出具考察意见,考生或家长要及时将其他派出所出具的考察意见材料送考生户籍地派出所汇总审核。

户籍地派出所是政治考察的实施机关,考生向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以及不同派出所出具的涉及考生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考察意见材料后,户籍地派出所按要求完成政治考察工作。县(市、区)公安局审核户籍地派出所上报的政治考察意见后上报地市公安局,由地市级公安局汇总审核本市户籍地考生的政治考察意见材料后,作出“合格”“不合格”结论,并上报省公安厅。政治考察工作与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同步进行,政治考察结论以地市公安局审核上报的结果为准(政治考察相关规定和程序详见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公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3)。

(三)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1.公布参检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简称“参检名单”)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公安厅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将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gdga.gd.gov.cn)公布。

2.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6月28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到地点: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

每名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公告和省公安厅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留意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1)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面试实行全程录像。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标(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色弱。

组织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体检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实行全程录像。

3.确定合格名单

省公安厅确定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报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并送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四)招生录取

公安院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相关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五)广东警官学院专项招录培养计划有关要求

广东警官学院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招生对象为,志愿在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一线公安机关工作、填报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志愿(专项培养的院校代码为:61110)的粤东西北地区本市户籍考生,不能跨市报名。考生同样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省公安厅于7月底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信息,将专项培养考生录取信息整理并反馈各地级市公安局。各地市公安局应将考生录取信息尽快通知考生或家长,并在8月底前以地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的名义与考生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家长共同签订。考生凭广东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和《专项培养协议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警官学院办理入学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考生如改变专项培养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有关要求详见粤组函〔2019〕264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

(二)建议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时穿运动服、运动鞋。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工作区域,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评,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如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始终由引导员带领进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现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引导员视线。

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省2019年公安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进行,请及时留意关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gdga.gd.gov.cn)发布的后续相关信息。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9年6月20日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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