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石湾镇有人涉嫌非法收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开展联合抓捕行动,在犯罪嫌疑人姚某家楼顶天台查获一只折衷鹦鹉,民警随即将犯罪嫌疑人姚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于2019年9月通过网络软件非法收购折衷鹦鹉1只、豹纹陆龟1只、苏卡达陆龟2只,并于同年11月将收购的豹纹陆龟1只、苏卡达陆龟2只出售给他人。

据悉,以上四种动物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姚某行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自今年1月以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近期立案5宗,行政处罚2人,刑事拘留2人,逮捕起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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