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罗阳街道的一家替客户非法改装摩托车的维修店,被县公安交警部门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对店主进行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机动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11月29日,县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行动,先后排查了县城中园五路、上博路等多路段的机动车维修网点,并在罗阳横江尾村一处摩托车维修店发现非法改装摩托车的违法情形。
当公安交警部门到达现场时,该修理店并未完全打开门户。但民警通过半开的门向店内查看时发现,店内停着多辆未改装完成的“鬼火”摩托车。于是民警迅速进入店内检查,店主还未来得及收拾,地上的安装工具和货架上的改装设备等一览无遗。店主随后交代了修理店进行非法改装摩托车的事实。
民警指出,非法改装车辆不但妨碍车辆管理秩序,而且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速快、噪音大、强光刺眼,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维修店店主承认了错误,保证今后守法经营,远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暂扣无牌无证摩托车10多辆,并对位于义和社区的一间非法改装档口予以取缔。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改装机动车的轮胎轮毂、灯光、排气管及加装尾翼等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如发现以上违法情形,违法行为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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