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博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7日16时3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G324线罗阳街道汤泉考试路段汤泉饭店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紫金县博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钟剑辉使用粤P9806学小型轿车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教练员询问笔录、学员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照片、学员信息、立案登记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证据为证。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惠博交罚〔2022〕00603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文博彩平台罗阳街道中文博彩平台大道中685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请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一楼违章处理窗口(中文博彩平台罗阳街道办事处中文博彩平台大道中685号)缴纳罚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或者中文博彩平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中文博彩平台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8日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