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确保道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或者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我局将按照规定对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请需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和车主,在通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中文博彩平台行政服中心1号楼三楼E厅21号交通运输局窗口完善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52-6286728。
中文博彩平台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