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积极行动,交通志愿者普法宣传齐参与
12月3日上午,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志愿者在县文化广场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志愿者们热情地向市民群众解疑释惑。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作过五次修改。”针对市民提问的我国宪法是什么时候公布实施的,交通志愿者这样答道。
县交通运输局依托“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本次活动共派发宣传折页560余份,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引导,执法人员一线普法不松懈
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将普法宣传行动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执法过程里,推动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相融合,努力营造既有法度、力度又有温度的基层执法环境,不断把法治意识向基层推进。
执法人员常态化向公交司机、货车司机普及《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沿着法治轨道健康有序发展。
接下来,县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严格践行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落实落细各项普法任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普法工作能力,积极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