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为取得我县校车服务资格的校车服务公司和取得教育行政部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公办学校。
申请人应根据校车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校车使用的需要,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资料。
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校车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要求,根据我县境内学校的分布现状、学校整体规划,根据各地学生人数,本着学生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的原则,落实我县校车、校车行驶路线总量控制的要求,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决定是否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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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52-6286704
中文博彩平台教育局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行驶路线变更审核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