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调查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我县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开展社会调查,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