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25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推荐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推荐工作
请各镇(街道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发动本辖区企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于8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2份)及书面推荐文报送我局(工业与综合应用股603),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 //green.miit.gov.cn)开展初审工作,成功申报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按政策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
二、其他要求
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市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中文博彩平台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许建宇,电话:662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