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4月28日,县科工信局对隆裕鞋业(惠州)有限公司、健荣针织染整(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合通建材粉磨有限公司、广东壕鑫实业有限公司、启丰实业(惠州)有限公司等6家新增县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监察。监察内容包括:了解企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及能源管理员备案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用能情况,包括年综合能源消费、主要产品产量,以及主要用能设备管理等情况;宣贯国家和省关于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00—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纳入县监管重点用能单位。随着国家实施能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并纳入年度考核,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对提升社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举足轻重意义。
监察过程中,现场监察工作人员为企业派发节能法律法规、节能管理技术等培训资料,听取企业介绍基本情况,然后对企业宣贯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并为企业详细讲解重点用能单位应该完善企业节能管理规章制度、能源计量统计分析制度及奖惩制度,成立企业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十三五”节能规划及年度节能计划,对各部门分解年度节能目标等。随后,监察工作人员带着监察设备对企业生产车间现场进行简易能源诊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能源浪费现象,跑冒滴漏严重。监察人员对存在用能浪费的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实现合理用能,节能降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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