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消费扶贫的实施意见》(粤农扶组〔2020〕3号),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惠州市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惠扶办〔2020〕3号)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开展的“百会扶百村”活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消费扶贫活动时间
从2020年4月起,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消费扶贫活动。
二、参与消费扶贫方式
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主要采购“百会扶百村”结对帮扶贫困村的产品和服务,推动解决扶贫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帮助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
消费扶贫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消费扶贫是社会组织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是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购买贫困户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增强贫困户依靠自身劳动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能力和信心,另一方面有助于巩固提升“百会扶百村”脱贫成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发挥优势,迅速行动。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为贫困户产品进行代言,积极牵线搭桥。广泛发动会员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爱心消费扶贫活动,结合实际采取合适的认购模式,合理采购贫困户农畜产品,尽最大努力解决滞销问题,帮助贫困户减少损失。
(三)典型引领,扩大影响。全县社会组织应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主流媒体、民政媒体、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宣传善举济世的慈善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在全社会深入人心,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浓厚氛围。积极宣传社会组织的先进典型,以实际行动树立社会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落实工作,积极报送。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活动,于每月25日前填写《消费扶贫情况统计表》,涉及活动新闻稿、照片等材料一同报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人:陈晓珊,电话:6636565,邮箱:blshzz6636565@163.com。
中文博彩平台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