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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惠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08: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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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机构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17228号)的要求,为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和管理,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行业发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受理机构

惠州市民政局将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职能转移至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二、登记受理对象

1、社会组织,包含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

会(网上注册-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审核-对本组织社会工作者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本组织社会工作者资料进行网

 

 

上初审-纸质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

2、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包含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持证人员(网上注册-所在社会组织进行现场审核-所在社会组织进行网上初审-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进行终审-发证)

    3、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包含各政府机关、各事业单位、居委会、公司等持证人员(网上注册-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进行网上初审-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进行终审-发证)

、登记受理时间

系统登记时间:2017109-1115

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现场受理时间:2017109-111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受理地址: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惠州市惠城区南坛北路13号7楼)。

四、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具有惠州市户籍或在惠州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1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二)再登记范围

2014年及以前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

会工作者。

五、登记流程

(一)社会工作者登记流程

1、注册申请

社会工作者按照个人所属类别,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社工管理系统”,网址//www.gdsgdj.gov.cn)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同时打印《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最后提交所需纸质资料到相关受理机构进行审核。

2、资料审核

相关的受理机构现场审核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登记材料,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对不符合条件者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资料现场审核完毕后,身份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退回社会工作者。

3、领取证书

终审打证完成后,社会工作者根据相关受理机构的通知领取证书

4、继续教育

社会工作者完成登记后,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社工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子系统,接受在线继续教育,同时也可参加各地组织的线上或线下的继续教育,并在三年登记有效期内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习。助理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二)社会组织登记流程

1、注册申请

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录社工管理系统(网址//www.gdsgdj.gov.cn),选择机构账号注册并完善机构信息,最后提交申请。

2、资料审核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审核社会组织提交的登记申请信息,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通知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审核。社会组织登记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3、对机构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初审

机构账号通过审核后,机构账号管理员核对本机构社会工作者提交的登记材料,对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并对其进行操守评定等相关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者指导其更改和完善信息后通过初审。资料现场审核完毕后,身份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退回社会工作者。

六、提交材料

(一)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 2寸彩色证件照三张(《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另交一张)。

(二)再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

本次再登记全省暂不统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已开展继续教育的地方可按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执行。2017年为全省暂不执行继续教育的过渡年,2018年起,全省再登记时将统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凡继续教育不合格者,不予登记。

六、注意事项

(一)社工管理系统共有2个登录网址,社会工作者登录网址为//www.gdsgdj.gov.cn,各机构管理员登录网址为//www.gdsgdj.gov.cn/login.jsp。各社会组织在系统中首次注册时登录网址为第一个,待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审核批准为后登录网址为第二个。

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联系或加入广东社会工作管理系统QQ群(554275608进行咨询。

(二)为确保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内个人信息安全,机构管理员和社会工作者在完成注册后,请尽快更改密码并牢记,忘记密码请联系各地级市管理员重置。

(三)在广东省外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或再登记时,须自行在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网站(//www.gdsgs.org)“社工师登记”栏目下载《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完整打印一式两份后,按省内申请登记人员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四)目前我省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其余证书暂不在我省社工管理系统登记。

 系 人:吴宛芸,联系电话:0752-2248296。      

 

 

 

 

 

附件:

附件1-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附件2-操作手册:机构管理员
附件3-操作手册:普通用户
附件4-2014年首次社工登记过期名单

 

                                           惠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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