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性墓园:
为加强公墓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和经营行为,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6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经研究,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于2022年10月12日,对全县经营性公墓进行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两个经营性公墓。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落实墓位销售登记备案制度。
(二)落实护墓资金提取和使用制度。各经营性墓园设立护墓资金专用账户。护墓资金提取标准:2018年以来销售的,按照每个墓穴(骨灰格位)销售价的3%足额提取;2018年以前销售的,按照每个墓穴(骨灰格位)销售价的3%逐年补足。各墓园经营单位申请使用护墓资金时,需报当地民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辖区内经营性公墓突出重点,分类整治,视情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缩小规模、改造复绿等措施分类处置。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公墓年检单位法定负责人对公墓年检内容落实情况汇报,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二)由各职能部门实地核实公墓年检内容。
中文博彩平台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