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粮食抗灾夺丰收工作,推动“以晚补早”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完成上级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粮食生产)的通知》(粤财农〔202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粮食抗灾夺丰收工作,推动“以晚补早”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完成上级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公开透明。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奖补面积、奖补标准和奖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高效便捷。参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制定,县级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并具体组织实施。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兑现。奖补资金实行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发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全程监管奖补资金发放流程,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奖补政策效应。
(三)绩效目标
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推动“以晚补早”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完成上级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2022年晚造在本县辖区内通过承包流转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种植水稻30亩以上(含30亩)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种植晚稻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二)奖补标准
本次补贴资金总额376.4万元,具体补贴标准将按照申报总面积,结合上级下达资金综合测算。
(三)奖补时限
2022年晚稻。
(四)统一奖补申报、汇总表格
统一制定《中文博彩平台30亩以上水稻种植一次性补贴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中文博彩平台30亩以上水稻种植一次性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五)奖补面积申报、核实、汇总、上报
1、奖补面积申报。2022年晚造水稻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022年11月15日前向耕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含街道)申报,如实填报《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流转土地水稻种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奖补。
2、奖补情况核实。镇人民政府(含街道)接到申报后,须在水稻收获前及时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奖补面积进行逐一核实,并经镇人民政府(含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确认。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对奖补对象、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3、奖补情况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对《申报表》内容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公示在乡镇和村两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自然日),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对奖补面积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汇总表,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由镇政府(街道办)负责人签字盖公章。1份由镇政府(街道)保留存档,2份上报县农业农村部门。
4、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对镇政府(街道)报送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的内容再次确认汇总,县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送到县财政部门作为发放奖补的依据。
(六)奖补资金管理与兑付
严格落实奖补公示制度,由镇人民政府(街道)负责公示,每个水稻种植大户的奖补面积、奖补标准、奖补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奖补发放情况一致。
奖补资金于将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和发放要求兑现到位。县财政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确认后的《申报表》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奖补资金存入奖补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奖补发放手续,并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水稻种植大户奖补”字样。
三、保障措施
水稻种植大户奖补政策可以明显提高大户种粮积极性,事关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大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配合,落实奖补政策。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实奖补面积、制定奖补资金明细发放清单,及时向县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跟踪发放情况,对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和自评等;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奖补配套资金并及时做好资金清算,按照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的明细发放清单委托金融代理机构发放补贴,开展绩效评价等;各镇政府(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奖补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奖补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奖补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奖补资金、不准拖延奖补资金兑现时间。
(三)强化宣传发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等传统形式,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奖补政策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让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大户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奖补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咨询服务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和镇政府(街道)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奖补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附件:附件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