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农村办:
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家庭农场向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镇(街道)农业办对申报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经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二、 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溶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4月1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blxnjg@lowongankerja-keluarnegeri.com),联系电话:6296705。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