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村庄分类的通知》(惠农〔2023〕129号),经村级申请和乡镇审核,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乡镇报送的村庄分类审核意见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认证、评审工作,原则同意各镇(街)上报的村庄分类结果。现将村庄分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联系人:李壮涛,联系电话:0752-6227299。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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