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博彩平台

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8 11:1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体: 收藏 打印

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对象:

  根据《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5〕41号)和《中文博彩平台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县2025年标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入围广东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培育名单,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详见附件1)。

  (二)原则上2024年已承担同一项目扶持的经营主体不再重复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优先支持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等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三、支持方式、内容和标准及完成时限

  (一)支持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承担主体需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经验收通过后,申请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二)支持内容。扶持资金用于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不得用于购买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三)支持数量和标准。支持标杆农民合作社5个,10万元/个;支持标杆家庭农场2个,5万元/个。

  (四)项目完成时限。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最迟不超过2025年底。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请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大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申报,指导其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请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2、附件3),连同相关佐证材料(见申报书后附的材料清单)提交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审核。

  (三)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 纸打印(复印),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一份,于2025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504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联系人:刘伟忠,电话:6296705)。

  附件:

  附件1:入围省标杆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名单及承担实施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情况表.docx

  附件2: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农民专业合作社).doc

  附件3: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家庭农场).doc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TO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