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监管,6月2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县13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情况,宣贯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电动自行车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每台电动自行车出厂销售时,应严格按认证规则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原装充电器及电池。13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强化专项检查,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