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协商解决公庄镇坝子村新上坪小组山林权属争议,司法局党组成员余日春率县公职所主任吴红华、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股负责人邓钦文到公庄镇指导调解工作。县司法局详细了解山林权属争议情况后,吴红华提出3点建议:1、做材料时要明确主体;2、程序要有合法性,不能省略程序。3、调查取证材料要保证真实性。
最后在县司法局余日春同志主持下,县司法局与镇政府综治办吴银宇主任、林业站刘卫兵和镇司法所廖新春所长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把材料证据完善好,走法律程序,依法依规去争取权益。
近期,为协商解决公庄镇坝子村新上坪小组山林权属争议,司法局党组成员余日春率县公职所主任吴红华、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股负责人邓钦文到公庄镇指导调解工作。县司法局详细了解山林权属争议情况后,吴红华提出3点建议:1、做材料时要明确主体;2、程序要有合法性,不能省略程序。3、调查取证材料要保证真实性。
最后在县司法局余日春同志主持下,县司法局与镇政府综治办吴银宇主任、林业站刘卫兵和镇司法所廖新春所长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把材料证据完善好,走法律程序,依法依规去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