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智、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志伟、副组长张伟强、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陈雨清、县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县水管单位负责人等,共110余人参加了反馈会。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志伟同志宣读《关于巡察县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指出了打击非法采、运河砂等水资源违法行为效果不明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走样、监管指导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二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三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工作整体实效等。
县政府副县长李智同志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要以更实的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三要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四要以更大的政治自觉接受整改日常监督。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耀健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具体行动;二是坚决立行立改、从严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以巡促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