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统计部门,具有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责无旁贷的责任。随着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和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各种经济社会矛盾进入凸显期,统计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表现为统计工作时常受到干扰,统计数据质量受到质疑,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下降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统计的三大职能作用,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构建和谐统计环境。
一、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涵义与要求
统计部门要构建和谐统计环境,就是要求参与统计活动各行为主体(包括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等)自身及之间不断追求和谐的状态,形成有利于统计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具体地讲,就是要求统计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科学有效、反应灵敏、规范有序、充满活力。通过统计部门内在的自我调节和统计活动各行为主体之间外在的诚信互动,实现统计数据与客观事实的高度统一、制度方法与现实形势的动态同步、统计环境与社会环境的高度融合,形成对经济与社会客观真实的自觉尊重、认知与捍卫的社会氛围。
二、影响我县和谐统计环境的主要问题
随着统计方法制度的不断深入,影响统计工作的问题不断浮现,具体表现在:
(一)部分乡镇的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认为统计工作干好干坏不重要,影响不了大局,监管不到位。对企业报上来的统计报表没有责成统计员很好地核实其真实情况,任由其报送,监管乏力,使一些企业的产值和效益漏报、少报,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有些镇和部门的统计人员变动频繁,造成统计业务脱节和资料残缺,从而影响基层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统计工作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县17个镇有9个镇更换了农业或工业统计员,村一级文书在换届后也变换了四分之一,企业统计员变换更加频繁。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获得初级以上统计职称的人很少,绝大多数人甚至没有受过较系统的统计专业培训;二是一些人认为统计工作麻烦、琐碎、辛苦、想跳槽,工作不负责任,对该上报的统计数据凭空想象,随意填报,敷衍了事。三是村文书整体素质较低,且年龄偏大,难于胜任一个接一个的普查和不断增加的统计工作量。
(三)统计基础建设薄弱
一是部分镇和单位有的没有设立统计台帐,甚至连统计原始记录也没有,达不到“数出有源、报出有据”的要求。二是部分镇和单位统计资料没有归档,往往统计员一交接就造成统计资料不完善,甚至丢失。三是乡镇统计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既熟悉统计业务、又熟悉计算机操作的统计员很少,直接影响报表质量。
(四)《统计法》宣传和贯彻仍需加强
随着新《统计法》的出台,我县借助各种媒体力量大力宣传统计法,为各镇、企业订制统计法律法规书,开办各种有关统计法学习班,讲述统计违规违法案例,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目的。宣传的力度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力度远远不够,干部群众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统计普法教育和统计执法检查马虎应付走过场的现象依然存在,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今年县统计局与县人大财经纪委联合对统计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如统计执法队伍薄弱,基层个别领导依法统计意识不强等,这些都影响了构建和谐统计环境。
三、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建议和做法
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统计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不断的追求历程和目标,必须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才能实现。
(一)营造统计文化氛围 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载体
统计文化是奠定和谐统计环境的精神基础。在统计文化建设方面,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统计理念。建立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在统计文化理念上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性化统计,把统计指标设计延伸到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上来,改变重经济指标、轻社会人文指标的现象,适应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进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统计部门的统计文化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干部队伍,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文化活动,让每一个从事统计工作的人都感到身心愉快,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学习统计理论和业务知识,培养和造就一支团结务实、敬业奉献、廉洁高效、创新争先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恪守统计职业道德 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灵魂
构建和谐统计环境,除了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以外,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从现阶段看,统计之所以出现数据失真等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受社会经济生活中攀比、浮夸、弄虚作假现象的影响,在面临明暗授意、强令指使的情况下,个别统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明哲保身、随波逐流,迎合需求、唯上是从,造成统计数据失真。因此,加大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统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必须以忠诚统计、乐于奉献的价值观念为本,以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职业操守为重,遵循依法统计、严守秘密的基本准则,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旨目的。要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把统计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化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核心,通过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从源头上掌握实际情况,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确保统计职业道德落到实处。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根本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谐社会”是法制社会,因此,必须始终把依法治统作为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根本,坚持不懈地整治统计工作环境。
首先,领导干部要担负起领导和监督统计工作的职责。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干实实在在的事业,求实实在在的效果,留实实在在的政绩。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带头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保护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做到对统计工作支持而不干预、对统计数据关注而不干涉。对统计执法检查态度鲜明,全力支持统计部门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其次,统计部门在构建和谐统计法治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要切实履行好《统计法》赋予的职能,统计人员作为《统计法》的具体执行者和管理者,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方法的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切实规范自身的统计行为;要依法管理统计,使各项统计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要敢于揭发和检举统计上的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真正利用和充分发挥好《统计法》对统计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高遵守《统计法》的意识,关心支持统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和谐统计法治的环境。
撰稿: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