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县用电量17.42亿千瓦时,增长10.6%,是2015年3月以来的最高增幅和首次回升至两位数,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比1-3月提高1.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较快。1-4月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0.45亿千瓦时、13.25千瓦时和1.59千瓦时,分别下降4.7%、增长14.5%和增长6.3%。
4月用电量5.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环比增长45.7%。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下降5.5%、增长18.9%和增长12.5%,环比分别增长6.3%、61.9%和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