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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博彩平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发布日期:2010-04-19 16: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中文博彩平台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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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博彩平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中文博彩平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文博彩平台统计局
2010年3月9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国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1231,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人员两年来的共同努力,全县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顺利完成。省、市对我县经济普查进行了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我县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经中文博彩平台批准,中文博彩平台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文博彩平台统计局将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4211个,产业活动单位5208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法人单位增加1419个,增长50.82%;产业活动单位增加1547个,增长42.26 %。产业活动单位总数占全市的 16.84 %。其中,第二产业2176个,第三产业3032个。全县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7778户,其中,第二产业3121户,第三产业24657户。(详见表1)

1  单位数与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211

100.00

企业法人

3150

74.80

机关、事业法人

451

10.71

社会团体法人

66

1.57

其他法人

544

12.92

二、产业活动单位

5208

100.00

第二产业

2176

41.78

第三产业

3032

58.22

三、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7778

100.00

第二产业

3121

11.24

第三产业

24657

88.76

 2008年末,全县共有企业法人单位3150个,比2004年末增加1540个,增长95.6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07 个,比2004年末下降7.76 %;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165个,比2004年末下降40.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88 个,比2004年末增长 3.03倍;私营企业1366 个,比2004年末增长2.42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789 个,比2004年末增长87.0 %。(详见表2)

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

比重(%)

   

3150

100.00

内资企业

2361

74.95

国有企业

103

3.27

集体企业

149

4.73

股份合作企业

13

0.41

联营企业

9

0.29

   国有联营企业

2

0.06

集体联营企业

3

0.10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0

0

其他联营企业

4

0.13

   有限责任公司

444

14.10

国有独资公司

2

0.06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42

14.03

股份有限公司

46

1.46

私营企业

1366

43.37

其他企业

231

7.3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39

20.29

外商投资企业

150

4.76

  全县第二、三产业单位主要集中于南部和西部。法人单位中,南部占全县的38.24%,西部占34.07%,东部占6.69%,北部占10.26%,中部占10.73%。产业活动单位中,南部占39.61%,西部占29.14%,东部占7.58%,北部占12.15%,中部占11.51%。。(详见表3)

3  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区域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总计

4211

100

5208

100

27778

100



小计

石坝

麻陂

观音阁

泰美

282

62

48

51

121

6.69

1.47

1.14

1.21

2.87

395

88

82

74

151

7.58

1.69

1.57

1.42

2.9

2695

1165

497

244

789

9.7

4.19

1.79

0.88

2.84


小计

罗阳

龙溪

1610

1237

373

38.24

29.38

8.86

2063

1648

415

39.61

31.64

7.97

8683

6548

2135

31.26

23.57

7.69


西


小计

石湾

园洲

福田

1435

644

606

34.07

15.29

14.39

1518

684

634

29.14

13.13

12.17

9214

4615

3485

33.17

16.61

12.55

185

4.39

200

3.84

1114

4.01




小计

公庄

横河

柏塘

杨村

杨侨

432

78

60

109

106

79

10.26

1.85

1.42

2.59

2.52

1.88

633

136

64

184

138

111

12.15

2.61

1.23

3.53

2.65

2.13

3754

1065

293

1024

807

565

13.51

3.83

1.05

3.69

2.91

2.03



小计

湖镇

长宁

龙华

罗浮山管委会

452

149

165

49

49

10.73

3.54

3.92

1.16

1.16

599

218

187

92

92

11.51

4.19

3.59

1.77

1.77

3432

1313

1414

127

127

12.36

4.73

5.09

0.46

0.46

    产业活动单位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制造业,占37.6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17.09%;批发和零售业,占9.75%;教育,占7.49%;、房地产业,占4.74%。以上五个行业合计占76.74%。(详见表4)

4  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法人

单位数

()

比重

(%)

产业

单位数

()

比重

(%)

合计

4211

100

5208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3

0.07

10

0.19

 二、采矿业

21

0.50

21

0.40

 三、制造业

1955

46.43

1962

37.67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4

1.28

66

1.27

 五、建筑业

115

2.73

117

2.25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1.21

66

1.27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2

1.95

86

1.65

 八、批发和零售业

398

9.45

508

9.75

 九、住宿和餐饮业

46

1.09

50

0.96

 十、金融业

4

0.09

84

1.61

 十一、房地产业

243

5.77

247

4.74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7

3.97

198

3.80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1

1.21

85

1.63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7

1.35

78

1.50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5

0.83

50

0.96

 十六、教育

216

5.13

390

7.4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2

1.47

240

4.61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

0.50

60

1.15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30

14.96

890

17.09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占63.7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0.73%;工业,占10.54%;;住宿和餐饮业,占8.77%;交通运输业,占2.26%;。(详见表5)

5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

比重(%)

   

27778

100

 工业﹡

2929

10.54

 建筑业

192

0.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8

2.2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17

0.78

 批发和零售业

17700

63.72

 住宿和餐饮业

2436

8.77

 房地产业

17

0.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

0.3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980

10.73

 教育

91

0.3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63

1.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0

0.50

 ﹡此处的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县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数为   37.46万人。其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22人,占61.99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 14.24万人,占38.01%。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 10.04万人,占43.24%。 

2004年末相比,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增加4.48万人,增长23.91%;其中,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18.29万人,增长23.58%;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4.93万人,增长26.74%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占75.2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5.41,教育占4.86%。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85.50%(详见表6)

6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行业分布




   

232227

100.00

农、林、牧、渔业

259

0.11

 采矿业

528

0.23

 制造业

174705

75.2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93

0.77

 建筑业

5860

2.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81

0.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25

0.27

 批发和零售业

3483

1.50

 住宿和餐饮业

3095

1.33

 金融业

725

0.31

 房地产业

2796

1.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74

1.0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08

0.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57

0.7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25

1.09

 教育

11292

4.8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712

1.6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55

0.5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2554

5.41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大专、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27%、4.46%、11.26%、28.53%和55.48%;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占12.32%;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占3.27%(详见表7)

7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从业人员()

比重(%)

一、从业人员合计

232227

100.00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624

0.27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10358

4.46

   具有大专学历者

26153

11.26

   具有高中学历者

66262

28.53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128830

55.48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20861

100.00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1893

9.07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7984

38.27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10984

52.65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7577

100.00

   高级技师

481

6.35

   技师

1333

17.59

   高级工

1913

25.25

   中级工

3850

50.81

三、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全县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406.05亿元,与2004年末相比,增加169.68亿元,增长71.79%。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2.61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62倍;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4.98亿元,比2004年末下降73.06%;;私营企业资产总额62.1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90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76.6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87.01%;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48.2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44.09%(详见表8)

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万元)

比重(%)

   

4060491.0

100.00

内资企业

1821575.5

44.86

   国有企业

326148.8

8.03

   集体企业

149839.4

3.69

   股份合作企业

13461.1

0.33

   联营企业

25585.4

0.63

   国有联营企业

22825.9

0.56

集体联营企业

1331.7

0.0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0

0

其他联营企业

1427.8

0.04

   有限责任公司

485501.3

11.96

国有独资公司

3115.5

0.0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82385.8

11.88

   股份有限公司

47462.7

1.17

   私营企业

621467.3

15.31

   其他企业

152109.5

3.7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56474.3

43.26

外商投资企业

482441.2

11.88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3]从业人员:是指20081231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方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此处不含证券业。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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