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直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共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当先锋”活动的通知》(博直工委[2017]2号),我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局领导带头佩戴党员微章,在局干部职工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全局掀起“戴党徽、亮身份、当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党员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