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惠州市十二届市委第33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精神,并研究惠州市的落实意见。3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对《监督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
常委会上,市统计局传达学习了《监督意见》的基本情况、主要精神、重点任务,以及全市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建议。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监督意见》传达学习到位。各县(区)、各市直部门要专题学习《监督意见》,做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二要压实责任要求,确保《监督意见》任务得到落实。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纪检监察要与统计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方面协调配合,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推动惠州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三要发挥部门联动,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数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既要确保应统尽统,更要做到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对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导服务作用。要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统计能力,落实人财物保障,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通过统计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